港股通公告|关于修订港股通业务风险揭示书及特别风险警示函的通知
尊敬的投资者:
2023年3月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港股通业务规则进行调整。根据沪深交易所港股通业务实施办法、港股通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等相关规定,本公司对《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深圳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港股通业务特别风险警示函》进行了修订,主要增加了港股通标的范围内外国公司的风险提示条款,并对相应提示条款及港股通交易日历优化相关条款进行了调整。
请投资者注意:
(1)港股通股票可能因为上市公司注册地或主营业务经营所在地的政策法律变化、境外市场联动以及其他原因而出现股价较大 波动的情形;
(2)部分港股通股票可能因为上市公司注册地、主营业务经营所在地法律法规、语言或文化习惯等与内地存在差异,导致投资者较难获取或理解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相关资讯,投资者应当关注可能产生的风险;
(3)部分港股通股票可能根据上市公司注册地或主营业务经营所在地要求,存在其他税收安排。
(4)港股通交易日历优化后,股权登记日、公司行为申报及分拆合并业务安排有所调整,投资者应当关注可能产生的风险。
以上风险揭示书自2023年3月13日起生效。已开通港股通业务权限的投资者无需再次签署。
特此通知。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三日